“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他交給警察叔叔手里面……”當我們許多人從小就哼唱這首童謠的時候,就知道撿了東西要歸還的道理。千百年來,“拾金不昧”這一傳統美德,在潛移默化下不斷傳承。城關小學二0四中隊的隊員張可馨就是這一美德的傳承者和踐行者。
9月22日中午,張可馨同學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發現地上有一部手機,手機殼里面還有兩張一百的人民幣。當她拿到手機的時候,她想到失主一定很著急,一定要想辦法將手機還給她。她就在原處等候,過了一會兒,手機鈴聲響起,失主的朋友打來電話,張可馨同學告知其朋友丟失手機,與其核對了手機細節后,確認了失主身份,順利地把手機還給了失主。
失主吳阿姨非常感動,特地寫了一封感謝信,送到學校,希望能在公開場合給予表揚,弘揚正能量。張可馨同學拾金不昧的實際行動充分體現了我校少先隊員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風尚,展現了良好的社會公德,她也是所有少先隊員學習的榜樣。隊員們表示,要學習雷鋒精神,弘揚文明美德,養成良好品德,把助人為樂深深植根在心里,落實到行動中。



